建设单位信息 | |||
建设单位 | 北京本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
用人单位 | 北京本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大稿村委会南100米 | ||
联系人 | 王寅 | ||
基本情况 | 北京本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建筑面积约7000平米,属于民营企业,注册资产1000万元。用人单位正式投产以来,平面布局及设备布局未进行改造,现生产运行正常。,行业分类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
报告书信息 | |||
现场调查人员 | 杨彦龙、宋国良 | 调查时间 | 2016年4月 |
现场检测人员 | 马晓、赵金栋 | 检测时间 | 2016年4月11日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生产主管 | ||
报告编制人 | 马晓、赵金栋、梁永刚 | ||
报告审核人 | 熊勇华、王士然、李红琴 | ||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预期接触水平 | |||
职业病危害因素:臭氧、二氧化氮、一氧化碳、铜烟、电焊烟尘、砂轮磨尘、其他粉尘、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甲醇、紫外辐射、噪声 | |||
判定结论:各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均符合要求。 | |||
风险类别: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本项目为“汽车、摩托车修理与维护”行业,结合用人单位工人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方式、频度和时间,综合判定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用人单位应在调漆间设置通风排毒设施,并加强通风排毒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此装置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喷漆房风速较小,用人单位应对喷漆房通风排毒设施的风机进行维修,建议维修后工人操作呼吸带风速保持在0.77~1.30之间,确保通风排毒设施的有效性。 (2)用人单位应加强调漆工、喷漆工、中涂工防毒面具的正确有效佩戴及职业健康监护。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应进行周期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查其性能和效果,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3)用人单位应为生产区域配置应急电话或紧急通讯装置,为每个生产区域配置急救药箱; (4)用人单位应做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作业人员健康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