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信息 | |||
建设单位 | 北京冀东海强混凝土有限公司 | ||
用人单位 | 北京冀东海强混凝土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桑园村北 | ||
联系人 | 李进磊 | ||
基本情况 | 占地面积53336m2,建筑面积20286.8m2,商品混凝土设计产量为100万m3/a;行业分类为非金属矿物质制品业。 | ||
报告书信息 | |||
现场调查人员 | 赵金栋、李辉 | 调查时间 | 2018年5月 |
现场检测人员 | 王凯、马欣宇 | 检测时间 | 2018年6月11日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生产主管及安全员 | ||
报告编制人 | 赵金栋、李辉、梁永刚 | ||
报告审核人 | 熊勇华、李红琴、富玉 | ||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预期接触水平 | |||
职业病危害因素:矽尘、石灰石粉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电焊烟尘、苯、甲苯、二甲苯、溶剂汽油、紫外辐射(电焊弧光)、噪声 | |||
判定结论:用人单位巡检工接触矽尘(总尘)及矽尘(呼尘)的浓度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的要求,其他岗位劳动者接触的化学有害因素浓度均符合限值要求,用人单位各岗位劳动者接触的物理因素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 |||
风险类别: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用人单位为“非金属矿物质制品业”,结合用人单位工人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水平、方式、频度、时间以及生产工艺、防护设施,综合判定用人单位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1)用人单位应在照明不足处,增加照明设施或更换照明灯具,使其照度值能够满足要求。 (2)用人单位应重点监督巡检工防尘口罩能够正确有效佩戴。 (3)用人单位应为电焊工、巡检工配备KN95级别以上的防尘呼吸器。 (4)用人单位应针对巡检工接触的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一氧化碳、二氧化氮、针对加油员接触的苯、甲苯、二甲苯、溶剂汽油进行相应职业健康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