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信息 | |||
建设单位 | 北京市汽车解体厂有限公司 | ||
用人单位 | 北京市汽车解体厂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南辛东路东侧 | ||
联系人 | 赵迁 | ||
基本情况 | 北京市汽车解体厂有限公司是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的所属企业,北京市再生资源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其控股单位。 其前身为成立于1984年的北京市汽车解体厂。企业具备相关政策要求的从业资格,2003年成为北京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定点项目四家中标单位之一,公司配有叉车、清障拖车、汽车拆解机等专业及大型设备和专业报废汽车拆解人员,连续多年经营业务处于本市同行业前列;行业分类为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
报告书信息 | |||
现场调查人员 | 陈支勇、赵金栋 | 调查时间 | 2020年6月 |
现场检测人员 | 王凯、陈志勇 | 检测时间 | 2020年7月6日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生产主管及安全员 | ||
报告编制人 | 陈支勇、赵金栋、李辉 | ||
报告审核人 | 路海英、赵永彪、富玉 | ||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预期接触水平 | |||
职业病危害因素:其他粉尘、电焊烟尘、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乙二醇、溶剂汽油、高温和噪声 | |||
判定结论:用人单位劳动者接触的化学有害因素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用人单位劳动者接触的物理因素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压块工、柴油叉车工接触的噪声强度大于80dB,属于噪声作业岗位。 | |||
风险类别: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用人单位为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中“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业,结合用人单位劳动者接触的化学有害因素浓度和物理因素暴露强度部分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综合判定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职业健康监护方面:用人单位应及时组织需复查的劳动者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