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信息 | |||
建设单位 | 铁科克诺尔干线铁路车辆制动盘制造(北京)有限公司 | ||
用人单位 | 铁科克诺尔干线铁路车辆制动盘制造(北京)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小谷店村村委会南侧 | ||
联系人 | 邓存国 | ||
基本情况 | 成立于2006年8月,占地面积31194m2,注册资本300万欧元;行业分类为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
报告书信息 | |||
现场调查人员 | 陈支勇、李辉 | 调查时间 | 2019年1月 |
现场检测人员 | 赵庆国 | 检测时间 | 2019年2月26日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生产主管及安全员 | ||
报告编制人 | 陈支勇、李辉、梁永刚 | ||
报告审核人 | 路海英、赵永彪、富玉 | ||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预期接触水平 | |||
职业病危害因素:其他粉尘、氧化铝粉尘、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甲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乙酸丁酯、丁醇、臭氧、异丙醇、丙酮、工频电场和噪声 | |||
判定结论:用人单位各岗位劳动者接触的化学有害因素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的要求;2#线粗车操作工、6#线粗车操作工和磨削操作工接触的噪声强度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其余劳动者接触的物理因素强度均符合限值要求。 | |||
风险类别: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用人单位为第二十四大类“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结合用人单位工人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水平、方式、频度、时间以及生产工艺、防护设施,综合判定用人单位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1)建筑卫生学方面:在生产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将照明检测不符合要求的岗位(生产车间2#线动平衡操作位、生产车间4#线动平衡操作位)原有照明设备进行更换调整,抑或增加照明设施,使之达到《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中规定300Lx的照明标准值要求。 职业健康监护方面: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进行相应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参照相关标准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进行接害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详细内容用人单位可参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