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信息 | |||
建设单位 | 北京现代摩比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用人单位 | 北京现代摩比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双河大街59号 | ||
联系人 | 孙鹏 | ||
基本情况 | 主要从事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及模块;生产、组装、加工小散件、其它零部件、汽车模块;售后维修服务及相关技术培训、咨询;行业分类为汽车制造业。 | ||
报告书信息 | |||
现场调查人员 | 王磊、赵金栋 | 调查时间 | 2016年8月 |
现场检测人员 | 杨彦龙、王凯 | 检测时间 | 2016年9月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生产主管及安全员 | ||
报告编制人 | 梁永刚、赵金栋、熊勇华 | ||
报告审核人 | 马晓、李红琴、富玉 | ||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预期接触水平 | |||
职业病危害因素:电焊烟尘、聚氯乙烯粉尘、聚丙烯粉尘、三氧化铬、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氰化氢、臭氧、氯化氢及盐酸、甲苯、二甲苯、乙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氯乙烯、甲醇、异丙醇、甲醛、甲酸、乙酸、噪声、紫外辐射(电焊弧光)、手传振动 | |||
判定结论:保险杠工厂喷涂一线光漆涂装工接触的甲苯浓度、喷涂一线底漆涂装工毒物的联合作用不符合要求;模块一工厂部分水箱组装工、真空成型工、发泡修补工、仪表盘组装工,模块二工厂部分后桥组装工、前桥组装工,模块三工厂部分CP组装工,保险杠工厂原料供应工、洁净工接触的噪声强度不符合要求;其他各岗位接触的危害因素浓(强)度符合要求。 | |||
风险类别: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用人单位为“汽车制造业”,结合用人单位工人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方式、频度和时间,综合判定用人单位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1)保险杠工厂手动喷房应设置排风系统,同时设置尾气净化装置,净化后经管道排入大气。 (2)用人单位应对保险杠工厂喷涂一线底漆机器人操作位、色漆机器人操作位与喷漆房之间的门进行调整,增加密封性,减少喷漆房内的毒物散发至操作位。 (3)在工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涂装工在清理漆渣时,应继续开启喷漆房内通排风设施。 (4)由于喷涂线其他操作位与喷漆房是互通的,且喷漆房内需保持正压状态,为防止喷漆房内有害物质扩散到其他岗位,可在保险杠进出喷漆房位置设置排风罩。 (5)用人单位应在保险杠工厂喷涂车间的调漆室、洁净室等使用化学品的作业场所设置喷淋洗眼器。 (6)用人单位应与附近的医院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一旦出现应急事故,可通过该医院的绿色通道在第一时间得到紧急救治。 (7)在各工厂工作场所公告栏公布用人单位及救援医疗机构的急救电话。 (8)用人单位根据自身情况,针对职业卫生制定专项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将演练记录存档。 (9)喷涂工、废渣处理工在清理漆渣时,建议用人单位为其配备移动式苯系物检测报警仪,当有害物质浓度过高报警时,清理人员应立即退出,对清理场所进行全面通风,待浓度降低后再进入清理。 (10)用人单位应督促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员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重点监督喷涂工、废渣清理工清理漆渣时防毒面具的佩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