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 号)的有关规定, 昆山捷辉塑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苏州优环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22年9月12日,取得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昆山捷辉塑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泡棉包装产品分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苏环建[2022]83第0599号),昆山捷辉塑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K8凯发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为充分了解《昆山捷辉塑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泡棉包装产品分切加工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本阶段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一、项目简介
项目地块位于昆山市巴城镇石牌相石路578号11号楼,已经建设完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昆山捷辉塑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东 联系电话:13382154688
三、验收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K8凯发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联系人:符平 联系电话:13402516157 电子邮箱:fuping@ebishe.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调查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公众意见事项主要为:
(1)施工期是否对您的工作生活产生影响;
(2)是否存在夜间高噪声机械施工现象;
(3)运营期是否会对您的工作生活产生影响;
(4)您对本项目的整体环境保护工作是否满意;
(5)您是否赞成本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验收调查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验收调查单位将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验收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验收组一致同意,昆山捷辉塑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泡棉包装产品分切加工项目环保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2月21日止。
昆山捷辉塑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4日
附件为主要公示材料为:
一、验收监测报告(附件)
二、专家评审意见及签到表(附件)
三、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