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和统计局2006年9月7日联合发布《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报告2004》。这是份经环境污染调整的GDP核算研究报告,标志着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 然而,令人触目惊心的是研究报告显示,2004年,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为5118亿元,占当年GDP的3.05%。其中,水污染的环境成本为2862.8亿元,占总成本的55.9%;大气污染的环境成本为2198.0亿元,占总成本的42.9%;固体废物和污染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为57.4亿元,占总成本的1.2%。虚拟治理成本为2874亿元(实际治理成本是959.65亿元),若治污将再耗掉占当年GDP的1.80%。 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简称绿色GDP核算,是指从传统GDP中扣除自然资源耗减成本和环境退化成本的核算体系,能够更为真实地衡量经济发展成果。目前上尚没有哪一个开展环境经济核算工作,因此,环境经济核算工作的开展,为发展中提供了有益尝试。 环保总局和统计局于2004年3月启动这一项目。在过去的两年中,项目技术组对各地区和42个行业的环境污染实物量、虚拟治理成本、环境退化成本进行了核算分析。 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更是尖锐指出,即使在已核算出的10项损失中还存在着低估和缺项的问题,5118亿元仅是冰山一角,数字非常惊人,环境形势十分严峻。 经济已经进入资源能源瓶颈时期,不能承受资源衰竭造成的风险;社会进入人均GDP1000美元-3000美元的矛盾多发期,不能承受环境污染引发的社会问题。 的发展必须要树立科学发展观,提倡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这是由传统工业化模式向新型工业化模式飞跃的一个契机。 曾培炎副总理明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十一五”规划也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列为约束性指标。水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危害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必须痛下决心加以解决。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要结合当前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解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等问题,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淘汰 一批企业,着力改造一批企业,重点监管一批企业,限期治理一批企业。对3200多家重点排污企业实行在线监控,通过改造,五年内削减10% 或更多的化学需氧量(COD)。严格企业环境准入标准,从根本上减少企业的污染排放。 第二,抓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要抓紧实施“三河”、“三湖”、“一市”、“一海”、“一库”,以及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松花江、黄河中上游 、三江源保护区等重点流域治理规划。 第三,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2010年,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60%。积极推进 污染处理收费和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市场化。 第四,防范水环境安全事故。要尽快制定和完善环境安全应急预案,规范操作,加强监测,提高应对能力。积极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加强 环境安全设施建设,大限度地降低环境安全风险。 第五,要优化经济布局、改善水环境质量。积极开展流域干支流源头、水源涵养区和集中式水源的保护。要保证江河必要的生态基流,以 水的承载能力为基点,优化经济布局。 第六,大力搞好饮用水安全保障。要依法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限期关闭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所有直接排污口,加强城市备用水源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