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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ROHS的最新进展:重点目录和豁免条款
发布时间:2009-04-09

  自从2007年3月1日开始实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又称“RoHS”)以来,在完善该法规。

  RoHS重要的进展在于管理部门的调整和重点目录的制定。一位相关官员指出了一项很可能的重要调整:目前正考虑将豁免条款加入RoHS。初的管理部门信息产业部(MII)已经与其它部门改革合并为工业和信息化部(MIIT)。新部门拥有更多的权力和职责1,这可能使更多电子电气产品进入RoHS的管制范围。为推动RoHS 进入第二阶段,MIIT于2008年10月2公布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制定程序》,为制定《重点目录》设立了标准。根据MIIT于2008年10月召开的会议,为《重点目录》调研的产品包括手机、电话和打印机。

  为了展示推行RoHS 的决心,在实施的前两年,部门不但要求多款不符合RoHS 配套标准SJ/T 11364(《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的产品退出市场,而且做了大量工作来改进法规,包括起草《电子信息产品环保使用期限通则》、《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的过程管理》、《消费类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检测实验室技术规范》,等等。后两个标准将在RoHS的第二阶段用于规范工厂审核和检验实验室资格。

转自:WTO检验检疫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