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近期公布了食品添加剂审批数据要求列表。这些数据要求将是欧盟今年12月份采纳的一项新条例中的一部分内容,新条例将取代先前的食品添加剂相关指令。
具体而言,食品添加剂、食品酶和食品香料如果要被批准,就必须符合331/2008号条例制定的标准。EFSA食品添加剂和营养源(ANS)小组8月3日发布的数据要求,将是欧委会制定食品添加剂评估和授权法规措施考虑的重要因素。EFSA食品科学委员会于2001年通过了食品添加剂评指南文件,该文件去年由ANS小组临时签署。该小组准备从下个月开始对指南文件进行一次详细的再评估,预计指南文件将在经公众评议后,于2011年7月定稿。
数据要求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评估卷宗应包含的信息包括:
1、申请人和申请卷宗(管理资料数据)
2、添加剂的鉴定和定性(包括建议的指标和分析方法)
3、生产过程
4、添加剂在食品中的稳定性、反应和结果
5、需要和建议使用的案例
二、为进行安全评估,卷宗中必须包含的数据包括:
1、风险评估相关的所有可用数据
2、卷宗中数据的获取说明文件
3、安全评估策略的描述
三、在生物和毒理学方面,欧洲食品安全局要求须提供下列领域数据:
1、毒物代谢动力学
2、亚慢性毒性
3、遗传毒性
4、慢性毒性/致癌性
5、生殖和发育毒性
转自: 江苏检验检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