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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食品安全局发布食品添加剂应用评估的数据要求
发布时间:2009-09-10

  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7月9日公布了食品添加剂应用评估的数据要求。这些数据要求将是欧盟去年12月16日采纳的一项一揽子条例(由(EC) No 1331/2008、(EC) No 1332/2008、(EC) No 1333/2008、(EC) No 1334/2008组成)中的一部分内容,新条例将取代先前的食品添加剂相关指令。

  具体而言,食品添加剂、食品酶和食品香料如果要被批准,就必须符合该一揽子条例制定的标准。EFSA食品科学委员会于2001年通过了食品添加剂评指南文件,该文件去年由ANS小组临时签署。该小组准备从今年8月开始对指南文件进行一次详细的再评估,预计指南文件将在经公众评议后,于2011年7月定稿。

数据要求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评估卷宗应包含的信息包括:
1.申请人和申请卷宗(管理资料数据)
2.添加剂的鉴定和定性(包括建议的指标和分析方法)
3.生产过程
4.添加剂在食品中的稳定性、反应和结果
5.需要和建议使用的案例

二、为进行安全评估,卷宗中必须包含的数据包括:
1.风险评估相关的所有可用数据
2.卷宗中数据的获取说明文件
3.安全评估策略的描述

三、在生物和毒理学方面,欧洲食品安全局要求须提供下列领域数据:
1.毒物代谢动力学
2.亚慢性毒性
3.遗传毒性
4.慢性毒性/致癌性
5.生殖和发育毒性

转自:厦门WTO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