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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盟拟制定化妆品中月桂酰精氨酸乙酯HCI限量要求
    发布时间:2009-09-22

      2009年9月17日,欧盟委员会公布委员会指令草案,为了适应技术进步,拟修订关于化妆品的指令76/768/EEC的附件III和VI。

      作为化妆品行业要求的结果,并要求与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的科学鉴定相,该指令草案批准浓度在0.4%以下的月桂酰精氨酸乙酯HCI作为一种防腐剂在化妆品中使用(除唇妆产品、口腔卫生产品和喷雾产品之外)。另外,草案限制为了其它作用在肥皂、去头屑洗发剂和非喷雾除臭剂中使用浓度为0.8%月桂酰精氨酸乙酯HCI。

    委员会指令草案详见:https://ec.europa.eu/enterprise/tbt/tbt_repository/EEC296_EN_1_1.pdf

    转自:山东省贸易技术壁垒预警信息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