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8凯发

加强食品标签标准的实施力度
发布时间:2009-09-27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越来越重视,食品标签在已成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维护经济秩序和食品卫生安全,应建立食品标签评价体系。

  一、食品标签的重要意义

  食品标签可以说是企业向社会出示的一种公开、透明的产品自我声明,是企业向广大消费者做出的食品质量等级的郑重承诺,它具有企业行为和食品质量的双层内涵。

  在食品标签是指销售食品容器上粘贴或拴系在销售食品的包装容器上,经书写、印刷、模印、标记、压印或打印成的任何签条、标志、图形或其他说明物。食品的制造商可以通过食品标签来披露食品的质量信息、营养信息、安全信息,也可以通过食品标签对其产品进行宣传;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往往把食品标签展示的内容作为选购食品的重要参考信息。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趋,人民生活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对涉及人类安全和健康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越来越重视,食品标签在已成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维护经济秩序和食品卫生安全,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对食品标签进行了严格的规范。食品标签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多达几十项。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品质量法》 、《食品卫生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 、《食品添加剂管理办法》 、《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 、《有机食品标识管理办法》 、《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规定》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实施细则等。为了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已颁布了多项有关食品方面的强制性基础标准:它们是GB 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0344-2005《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GB 13432-2004《预包装特殊膳食营养用食品标签通则》、GB 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10792-2008《碳酸饮料(汽水)》和GB 5408.2-1999《灭菌乳》等。

  二、当前食品标签市场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们对食品安全工作非常重视,但是在食品的销售市场上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有的企业由于不熟悉、不了解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或者为了自身的利益在标签上随意标注、弄虚造假,扰乱了市场,欺骗和误导了消费者。这种违法违纪现象常有发生。例如:

  1. 有的食品标签不按照GB 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规定进行标注,应该标注添加剂名称的不进行标注,有的虽然标注上了,但却超出了添加剂的使用标准,有的不法分子为了获取暴利,丧失了起码的伦理道德和社会责任,甚至把工业用试剂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在婴幼儿奶粉及奶制品中添加化工原料“三聚氰胺”,造成一些婴幼儿和老年人患肾结石疾病,大大地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严重危害了人民的健康,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和后果;

  2. 酒类食品,特别是配制酒,应当在配料表中标注酒基(食用酒精),而有的配制酒却按蒸馏酒的原料(玉米、高粱)标注,有的白酒为了体现某种风味,添加了食用香精,但在配料表中却没有标出香精的含量,掩盖了香精在白酒中的存在。法律规定在食品中只要添加了食品添加剂,不管量多量少,必须在配料表中一一列出。

  3. 有一些企业制作的标签含义模糊,容易误导消费者。如:某一酸牛奶饮料,其标签上有意将“酸牛奶”用特大号字号标注,而“饮料”用小号字标注,且“饮料”字样的颜色与标签背景色相近,这样就不易识别或很难看出“饮料”的字样,以至于误导消费,致使消费者按照酸牛奶的价格买回去,而实际上喝的却是饮料。再如,有的果味饮料上标注的“果味饮料”的字号很小,但标签上却印有醒目的鲜桔或苹果图案,给消费者造成错觉,以为是一种以水果为原料生产的果汁饮料,而实际上它只是一种加人了香精的果味型饮料。

  4. 有的食品生产企业不了解食品标签上的标准代号是食品质量的依据,更不了解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的动态情况,仍在继续标注和使用已经作废的标准,如:浓香型白酒,现行标准为标准,但有的企业生产的白酒还在标注己作废的地方标准,这样做有两种可能,一是确实不了解现行标准的动态信息,二就是有意回避现行的标准。

  5. 我们已经明文规定不允许在面粉加工中使用“溴酸钾”这种添加剂,禁止在植物蛋白质饮料中添加山梨酸,但有的企业不掌握与此相关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动态信息,还在继续使用和标注这些物质。以上仅是食品标签市场上存在的一些主要的问题。

  食品名称是标签标注的主要内容,由于食品标签可以起到维护消费者知情权,保护消费者健康和安全的作用。所以食品标签已被各国规定为必须附于食品包装上的必备内容。随之,食品标签也就成为了贸易中经常被采用的一种技术性贸易措施。虽然食品贸易仅占贸易总量的12%左右,但食品贸易纠纷确占WTO成员贸易争端总数的三分之一,而有关食品标签的问题又占其中很大的比例。

  自从加入世贸组织后,的进出口贸易额大幅度增长,但在食品的进出口检验中,有关部门经常发现劣质或是假冒食品企图进人市场,同时也经常遇到一些出口食品因标签不符合进口国的要求而遭遇退货的情况。

  目前,各级执法部门已开始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从不同的角度对食品标签进行监督和检查,正在实施的食品市场准人制度也将食品标签列人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实施细则中。由此可见食品标签在食品质量安全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

  三、食品标签的发展现状

  欧盟的食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被认为是完善的食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这个体系采取统一管理、协调、高效运作的框架,强调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食品安全监控,形成、企业、科研机构、消费者共同参与的监管模式。为使预包装食品的标签能够真实地反应出所包装食品的有关信息,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各国和地区根据自身的国情,制定了具有本国特色的有关预包装食品的技术法规及标准。

  我们先以法国为例。在法国,与其他日常消费品的标签相比,食品的标签制度较为完善,其主要内容和相关规定包括:

  1. 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商品名称,由生产厂商自定;另一种是法定名称。如法国一家公司生产的一种酸奶,其商品名称为“倩影”,而法定名称则为“酸奶”。法定名称是识别产品的首要信息。

  2. 产品计量。即重量和体积,但必须是净重量或净含量,不包括包装。

  3. 成分说明。在法国,食品的成分说明是强制性的。“成分”是指该产品中所含的一切物质,包括在生产和配制过程中使用或存在于产品的添加剂。

  4. 企业的名称和地址。根据法国的制度,食品标签必须注明有关企业的名称和地址。所谓“有关企业”不仅是指产品的生产商,而且也可以是分装商、经销商或进口商,这些企业为产品的责任方。

  5. 保存和使用方法。在食品标签上应该有产品保存和使用方法等方面的说明。如在饼干的包装标签上,消费者可以看到这样的标注:“置于干燥处保存”。

  6. 食品的保质期。根据法国的规定,包装食品必须注明食用的期限。也就是说,在此期间,产品可保持应有的风味和特性,但并不意味着超过这一期限就会对健康造成危险,而是没有原来那么好。注明的方式是“好于某年、月、日之前消费”。

  法国已经建立了良好的食品标签审查机制,法国农业部和经济财政部联合管辖的竞争、消费和反欺诈司委托行业协会负责对食品标签进行评价和审核。

  美国的食品标签法规采用联邦法规的形式颁布,其主要内容包括:预包装食品的主要展示版面;预包装食品的信息版面;预包装食品的品名标识、预包装食品的营养标签等,营养标签是美国食品标签法规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美国对食品标签管理的重视程度,主要体现在对食品营养成分标注的要求越来越高方面。早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就开始要求在食品标签中标注营养成分。近年来,营养成分标识的发展趋势使食品的标识内容更加具体化。在美国市场上,食品营养成分标识的内容包括:食用量、热量、脂肪来源热量、总脂、饱和脂肪、胆固醇、钠、总碳水化合物、膳食纤维、糖、蛋白质、维生素、矿物质等内容。从2006年1月起,营养成分标签要求增加反型脂肪含量的标注。反型脂肪能增加人体内低密度脂蛋白(LDL),俗称“坏胆固醇”的含量,而LDL的堆积会引起人体动脉阻塞,被认为是心脏病和中风的主要诱因。根据规定,目前美国市场所有的食品包装和膳食补充剂都必须在营养成分中独立地列出反型脂肪含量。

  另一项关于食品标签的规定是2006年1月1日开始生效的,即在食品标签中标识过敏源的规定。据调查,美国2%的成年人和5%的婴幼儿都受到食物过敏症的困扰,同时,每年大概有3万消费者被送人急救室,其中有约150人由于食物过敏而导致死亡。目前,已经证实有160多种食物可能会造成过敏体质人群食物过敏。而以下八大类食品过敏源引发的病例,占美国记录在册的食物过敏案例中的90%以上:牛奶、蛋类、鱼类、贝壳、坚果、花生、小麦、大豆。为此,美国出台了在食品标签中标识食品过敏源的规定:食品生产商或包装商必须在含主要食品过敏源的食品包装标签中,按规定的方式标识过敏源。

  美国还建立了食品标签快速追查机制,美国超市里的食品五花八门,不少来自各地,但都可根据食品标签上的编号快速追查产品来源的编号、生产地区、厂家等等,美国在食品安全方面有着出色的纪录,被认为是上安全的食品供应国。

  日本有关食品标签的规定主要包括在食品卫生法中,它规定,凡属已制定了标识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容器或容器包装,都必须有符合该标准的标识,否则不得销售和以销售为目的在经营中使用;基本要求:必须将标识事项标注在虽未打开但仍显而易见的容器或包装的明显部位。上述各项的标识要使用日本国文字,要正确使用通俗易懂的、便于使用者购买用的语言。它的强制性标注内容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添加剂及其制品、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的名称和地址、使用方法或保存方法等。日本还对加工食品的强制性营养标签提出了要求,要求对营养素进行声明。

  学习和借鉴的经验,建立专门的食品标签审核评价服务体系,帮助企业规范食品标签的标识和制作,提高和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管理是一项迫在眉睫、意义的工作。

  四、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问题存在的根源

  1. 企业领导对食品标签标识重要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对食品标签的法律、法规意识淡簿,只注重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

  2. 企业缺少了解、熟悉和掌握有关食品标签强制性标准、法律、法规技术专职人员。

  3. 企业缺乏对有关食品标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动态信息的收集,对这方面的信息了解不及时,掌握不或了解甚少。特别是不断发布实施的新的标准、新的法律、新的法规信息,及近期正在修订并准备出台的《 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规定》 都对食品标签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4. 对食品标签的监督力度还不到位,虽然一些食品通过了市场准人(如,方便面、白酒等),但产品的标签标识依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五、建立食品标签评价体系

  1. 建议设立专门的食品标签评价机构。要想改变食品标签的现有状况,就必须转变观念,提高对它的重视程度,建立统一的有良好信誉的食品标签评价服务机构,这个机构负责对企业食品的标签依据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进行评价,就像依据产品标准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一样。对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食品标签发放具有统一编号的证书,对食品标签进行严格把关。这样做既可以保证食品标签符合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又可保证食品标签所标注的内容与产品。消费者可以根据标签上的标签编号快速查阅、核对食品的厂地、来源、品质、营养含量等信息的真实性。

  2. 建议食品企业建立专门的信息收集部门,及时获得发布的有关食品标签方面的新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以便及时调整自己企业的生产工艺和包装方法。作为食品生产企业,应该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了解对有关食品标签标志的技术要求和标识方法,为企业产品走出国门打下良好的基础。

  3. 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大力加强对食品标签的检查力度,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对那些违反法律法规、违反强制性标准的食品生产企业给予严厉的惩罚。只有这样才能将违法的食品标签排除在市场之外。

转自:标准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