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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加强对中国产芦笋及其加工品的监控检查
    发布时间:2009-10-09

      根据2009年3月30日的食安输发第0330008号文件实施2009年度进口食品等监控计划。

      2009年9月15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出食安输发0915第1号通知:近日,由日本地方自治体的收去检查结果知,产冷冻芦笋的水胺硫磷超标(标准值:0.01ppm),由于该产品以前也曾有过违反食品卫生法的事例,因此厚生劳动省将对以下食品有关残留农药的监控检查频率提高到30%。

      1.对象食品

      产芦笋及其加工品(限于简易加工)

      2.检查项目

      残留农药(水胺硫磷)

      3.检查方法

      以根据2007年11月15日的食安发第1115001号文件的附件“评价有关食品中残留农药等的检验方法正确性的指导方针”做出过正确性评价的水胺硫磷检验方法为依据,进行检验。

      例如:使用根据GC/MS中农药等的同步检验法(农产品)做出过正确性评价的检验方法。

      根据有机磷系农药的个别检验法做出过正确性评价的检验方法。

    转自:食品伙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