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8日,欧洲生态设计法规委员会批准了欧盟委员会关于从2009年至2012年逐步淘汰白炽灯泡的提议。通过强制实施采用节能灯,欧盟公民将节省约40 TWh的电能(大约相当于罗马尼亚的电力消耗或者10座500兆瓦特发电站的年输出量),同时将每年减少大约1千5百万吨CO2的排放。
这一立法以家用灯为主,尤其是白炽灯、卤素灯和紧凑型荧光灯。法规也考虑到了消费者对美学、功能及健康的关注。它逐步将白炽灯从市场上撤除,以允许生产商来调整其生产。消费者将可以在长效紧凑型荧光灯(目前具有能效,比白炽灯大约减少75%的能耗)或高效卤素灯(发光质量与白炽灯相等,但可节省25%到50%的能耗)之间作一选择。根据使用数量,从白炽灯转换至紧凑型荧光灯可以使每个家庭每年平均净节省25至50欧元的电费支出。
该法规将受到欧洲议会的审议。预计2009年3月会正式被欧委会接受。该法规仅仅为未来数月中欧委会将采纳的生态设计措施之一,其他如电子消费品、白色家电或加热设备也将在考虑中。
具体参见欧委会网站上的“Member States approve the phasing-out of incandescent bulbs by 2012”。
转自:技术壁垒资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