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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制品行业监管新规接连出台 利剑再指“三聚氰胺”
发布时间:2010-09-30

  继质检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制品含乳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的通知》后,国务院于25日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三聚氰胺皆是两《通知》重点监管对象。

  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当年10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在此后的2年多的时间内,食品安全整顿办公室等监管部门持续对其清理整顿。但问题奶粉依然接连出现。

  从瞒报8月之久的上海熊猫三聚氰胺乳品事件,到甘肃青海吉林再现三聚氰胺超标奶粉,还有近期被媒体“误报”的雅士利奶粉回溶事件,三聚氰胺阴魂不散。卫生部7月披露的信息显示,今年2月份食品安全整顿办进行清理活动,总共清理了大概2.5万吨此前未彻底销毁的乳粉。陆续出现的问题奶粉事件,多次蚕食着国人对本土乳品行业逐步恢复的信心。

  三聚氰胺毒瘤不除,乳业前景担忧。

  质检总局在《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制品含乳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的通知》中规定,自2010年8月起,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各基层局对辖区内所有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乳制品含乳食品企业,每月安排一次监督检查(暂定)。凡风险监测发现含乳食品检出三聚氰胺的,属于企业主观责任的,一律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责令企业召回问题产品,并依法向公安部门移交。

  今年9月份,各地监管部门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清缴问题乳粉的通知》,要求于9月底前统一上缴问题奶粉。

  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再次要求整顿乳业。《通知》指出,进一步加强乳品生产企业资质认定,强化生鲜乳收购、乳制品流通运输许可管理制度,对三聚氰胺实施“全程监控”,即从三聚氰胺生产企业到批发商、零售商全程需要实名登记。对非法使用三聚氰胺的“黑窝点”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转自:食品伙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