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A称,作为对食品和消费者安全行动计划(FCSAP)的承诺,正在开发新的监管提案,加强加拿大在售的NFRS进口食品的安全性。
NFRS产品占据了加拿大食品市场约70%的份额。产品包括烘焙食品、鸡蛋、点心、糖果、奶酪、蔬菜、鱼类和肉类等。
新的提案分为两部分,包括:
l 通则部分关于食品安全以及进口食品(IFS)产品持有记录;
l 规定加拿大IFS进口商必须持有许可证。
其中,通则部分也对进口商进口产品的条件做出解释:
l 进口产品不受污染;
l 可食用;
l 以半成品、腌制、包装,或以卫生方式进行储存;
l 满足《食品药品法案》、《食品药品法规》和《加拿大包装标示法令》的其他所有要求。
其他的一般规定还有:
l 任何IFS产品的进口商须制定、实施和保留详细的书面召回计划;
l 任何IFS产品的进口商的记录须在加拿大境内保存至少3年,或产品货架存放期再加1年,以长时限为准;
l 任何IFS产品的进口商若得知产品可能会对公众造成风险时,须在24小时内通知CFIA;
l 任何IFS产品的进口商须持有许可证,才能进口此类产品;
l 任何IFS产品的进口商须制定、实施和保留书面预防性食品安全控制体系。
此外,进口商在携带IFS产品进入加拿大境内时,须持有许可证,证明其有预防性食品安全控制体系。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两年。
CFIA将于今冬起草该提案,预期将在明年的加拿大官方公报上公布。
转自:WTO检验检疫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