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美国佛罗里达州提出议案,禁止在该州销售的所有儿童珠宝、玩具和儿童护理品中使用镉。根据议案,任何人不得在儿童珠宝、玩具或儿童护理品的表面涂层或基材中使用含量超过0.0075% (质量比)的镉。以上要求不适用于并非以14岁以下儿童为推销目标或供其玩耍使用的可收藏型玩具。
由于公众对镉的使用和其健康危害日渐关注,美国目前已有四个州制定了法规,限制镉在儿童珠宝中的使用。另外,新泽西州、纽约州和罗得岛州也提出了类似的法规议案。
已通过立法限制使用镉的四个州是:
1.明尼苏达州:2010年5月15日通过法案SF2510,使之成为法律,于2011年1月1日开始生效,规定儿童珠宝中可溶镉的含量不得超过0.0075% (质量比)。
2.康涅狄格州:2010年6月4日通过法案HB No. 5314,规定从2014年7月1日起,任何人不得生产、销售、供销或分销总镉含量超过0.0075% (质量比)的儿童珠宝。
3.伊利诺斯州:2010年7月29日通过法案HB 5040,即《儿童产品镉安全法》,并立即生效,规定任何人不得生产、在知情的情况下销售、供销、分销或为使用提供可溶镉的含量超过0.0075% (质量比)的儿童珠宝。
4.加利福尼亚:2010年9月27日通过法案Bill SB 929,使之成为法律,并从2012年1月1日开始生效,规定任何人不得生产、运输、销售、供销或为推广目的提供任何部件或材料中镉含量超过0.03% (300 ppm) (质量比) 的儿童珠宝。
转自:厦门WTO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