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欧盟RAPEX系统共发布严重危险产品通报133项。其中,对华产品通报100项(不包括对台湾地区和香港地区的通报),占同期欧盟通报总数的75.2%,是上年同期的49项的2倍左右,高居首位;其次为德国、意大利和英国,各为3项,分别占比2.3%;美国和马拉西亚位列第三,各2项,分别占比1.5%。
西班牙是对华发布通报多的欧盟成员国
5月,共有17个欧盟成员国对华产品发布了100项通报,西班牙、英国、芬兰、匈牙利、保加利亚和塞浦路斯是对华发布通报前五位的成员国。其中,西班牙对华产品通报多,27项,占欧盟对华产品通报总数的27%;其次是英国和芬兰,各15项,分别占比15%;匈牙利,14项,占比14%,位居第三位;保加利亚,7项;塞浦路斯,5项。
玩具类产品是欧盟对华通报的重点
从5月被通报的产品看,玩具类产品被通报的频率,24项,占比24%;其次为电器类产品,20项,占比20%;服装、面料及时尚用品,19项,占比19%,位居第三位。此外,照明装置(12项)、灯链(7项)和休闲/运动装置(6项)也是欧盟RAPEX对华通报较多的产品类型。
窒息和触电危险是欧盟对华产品通报的主因
5月,从欧盟对华产品通报的原因(注:1项产品可能因多项原因而被通报,所以原因统计总数大于产品通报总数)分析,窒息危险(包括憋闷和勒杀危险)是欧盟对华产品通报的主要原因,共计41项,占比41%;触电危险位居第二位,40项,占比40%;受伤危险(包括烧伤)位列第三,24项,占比24%。此外,本月我品被通报的原因还包括:化学危险(9项)、火灾危险(8项)、微生物超标(2项)和听力受损(1项)。
强制性措施是欧盟对华产品适用的主要措施
5月,根据欧盟对华被通报产品适用执行措施分析,欧盟对被通报产品采取的强制性措施(包括撤出市场、召回、禁止销售、拒绝进口等)多,为76项,占比76%;进口商、生产企业或零售商等自愿采取的措施(包括自愿撤出市场、召回、停止销售、采取改正措施等),23项,占比23%;主管机关实施强制性措施、企业进一步采取自愿性纠正措施,1项。
(注:文中,2012年5月的统计数据是根据欧盟RAPEX 2012年第18~21周通报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