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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修订多种甜味剂的使用范围及限量
发布时间:2013-01-25

  2013年1月22日,台湾地区“行政院”卫生署发布署授食字第1011304051号令,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第二条之附表一、第三条之附表二。修正内容如下

  一、   D-山梨醇等九项糖醇增列为第二条之附表一第(七)类质量改良用、酿造用及食品制造用剂。

  二、   删除第二条之附表一第(十一)类调味剂中D-山梨醇等共二十五品项的使用范围及限量,移至第(十一)之一类甜味剂管理,并修正其中糖精、糖精钠盐、环己基(代)磺酰胺酸钠、环己基(代)磺酰胺酸钙、甜菊糖苷的使用范围及限量。

  三、   新增第二条之附表一第(十一)之一类甜味剂的备注。

  四、   配合上述类别更动一并修正第三条之附表二。

  详细信息见:https://www.xmtbt-sps.gov.cn/download.asp?id=5826

转自:厦门WTO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