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消息,质检总局发布公告称,新版《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实施。按照新规,检测项目按乳品种类有别,少的检测5-6项指标,多的达30多项。同时,无论《办法》实施之前是否有进口记录,下月起从境外启运的某一产品从某一口岸次进口,均视为进口。对于进口的乳品,进口商应提供相应产品的食品安全标准中列明的项目的检测报告,包括标准中引用的食品中污染物和真菌毒素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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