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3年夏天,ECHA就对新增6个授权物质进行公众咨询。本次提议与去年相比,少了十溴二苯醚。
ECHA提议新增5个物质的具体情况如下:
物质名和SVHC特性 |
CAS号 |
授权范围内用途 |
N,N-二甲基甲酰胺(DMF) (生殖毒性) |
68-12-2 |
化学溶剂,用于生产涂层纺织品和合成纤维。 |
偶氮二甲酰胺 (EQC) |
123-77-3 |
作为发泡剂用于橡胶和塑料工业。 |
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 (致癌) |
-- |
用于高温行业隔热;陶瓷和金属成分加固;电器和乐器隔音。 |
氧化锆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 (致癌) |
-- |
用于高温行业隔热;陶瓷和金属成分加固;电器和乐器隔音。 |
对特辛基苯酚乙氧基醚(EQC) |
-- |
油漆和涂料产品,乳化聚合。 |
关于将5个物质列入REACH法规附件XIV的决议,以及企业需要向ECHA申请授权的具体日期,将由欧盟委员会联合欧盟成员国与欧盟议会得出。
详情参见:https://echa.europa.eu/view-article/-/journal_content/title/echa-proposes-a-new-batch-of-svhcs-for-authorisation
转自:厦门WTO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