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机构:
由灯具及灯光分标委组织修订的汽车强制性标准《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提交公示,广泛征求意见。请各相关单位及机构提出宝贵意见,并将意见和建议回复至分标委秘书处及标准起草单位。
附件:
1.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征求意见稿
2.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编制说明
3. 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征求意见时间:2015.12.24-2016.01.24
起草单位及联系方式:
标准名称 |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
起草单位 |
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 |
联系人 |
卜伟理 |
邮寄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于田南路68号 |
邮编 |
201805 |
电话 |
021-69502172 |
传真 |
021-69502811 |
Email |
weilib@smvic.com.cn |
附件下载: 1.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征求意见稿.pdf 2.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编制说明.pdf 3. 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