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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拟自2017年6月1日起将婴儿专用湿巾纳入化妆品管理
发布时间:2016-02-14

  2016年2月3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51600031号公告,预告订定“‘婴儿专用湿巾’纳入化妆品种类管理”草案,14天内接收公众意见和建议。

  自2017年6月1日起,婴儿专用湿巾应符合化妆品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婴儿专用湿巾”的“婴儿”系参考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定义,指一岁以下,不含一岁者。

转自:厦门WTO工作站